发布时间:2022-12-22 02:4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韶关公积金提取,韶关提取公积金,韶关提取公积金条件,韶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韶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韶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产权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自住住房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借款合同、购房发票、贷款信息。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交购房合同、户口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房产拆迁安置协议、房产权属证书、超出拆迁安置部分面积的交款凭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镇(乡)以上国土部门同意用地证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或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翻建自住房的,提交镇(乡)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大修自住房的,提交房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四)租住公租房的,提交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房的,提交家庭无房证明(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五)离休、退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交身份证。
提前退休的,还需提交退休证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八)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提交离职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交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经公证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交报装电梯的批文、房产权属证书和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协议及发票。
除以上资料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交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等。
(二)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不予提取的决定有异议的,职工可书面提出复核;公积金中心应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一)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购房款(以购房发票为准);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费用;
(三)租房自住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安装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
(五)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四)至(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积金;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三)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依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出境定居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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