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韶关市继续执行失业补助金和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申请时限将于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失业人员需尽快进行申报。
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634.50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190.35元/月。
我市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