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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韶关养老保险,韶关居民养老保险,韶关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保障标准

内容简介

韶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至每人每月180元。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

韶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至每人每月180元。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此外,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