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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第二次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16 02:46: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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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韶关市第二次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产证原件或还贷记录(近三个月内)或房地产权属证明;3、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补充提交关系证明;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5、

?韶关市第二次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产证原件或还贷记录(近三个月内)或房地产权属证明;

3、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补充提交关系证明;

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5、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