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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2023-05-13 08:2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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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韶关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2、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4、法

?韶关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

2、有非军籍职工的、武警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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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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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这些业务不再需要生育证明: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费用)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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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考加分;

4、继承权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