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社保缴费积分入学计分方式:
1、父母提供广东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其服务单位在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即县内社保),每年计4分,半年2分,不足半年不给分,单方20分为满分,夫妻双方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2、父母提供广东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其服务单位在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外的或灵活就业者(即县外社保),每年计3分,半年1.5分,不足半年不给分,单方15分为满分,夫妻双方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中央、省、市直管的行政机关、事业及国企(含电信、移动、邮政、税务、供电、金融等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单位人员在县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依其服务单位所属区域参照本办法执行。
?作证材料(缺一不可)
1、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
2、第3类人员提供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和用人单位用工证明。
?计分分值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