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
1、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
4、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