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哪些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2-10-24 19:57:01
?下列人员或者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
韶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流程
2022-10-24 18:35:02
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流程:一、网上申请流程: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选择“韶关市社保局××分局网上服务窗口”。2.选择相应网办业务事项,进行“在线申办”。3.根据申请材料清单,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进入材料预审核。4.通过预审核的,
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10-24 13:12:02
根据《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依据核定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韶关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2022-10-22 05:27:02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注意: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
韶关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2022-10-21 18:08:02
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韶关养老保险怎么查缴费记录?
2022-10-21 09:04:35
?韶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查询:一、通过“韶关人社”小程序进行查询。(点击进入)1、登录。(可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者“个人自助服务密码登录”)2、登录后点击首页“社保缴费记录”查询即可查询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二、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
韶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2022-10-20 21:19:02
韶关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缴费比例是多少?小编为你提供韶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缴费标准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5366元 最新消息:社保费率首降 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缴费标
韶关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2022-10-20 20:06:02
韶关居民养老保险线下参保流程:第一步:申请,参保人或代办人向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第二步:受理,审核是否符合参保条件 。第三步:登记完成。第四步:通知参保人。韶关居民养老保险线上参保流程: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选择韶关
韶关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2-10-20 11:09:01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需要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2、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3、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认证条件: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按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最新的认证方式调整办理资格认证业务。温馨
韶关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
2022-10-20 07:30:02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普惠型企业稳岗返还: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12个月)以上;3.2020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其中: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
韶关失业保险参保流程
2022-10-20 06:02:02
办理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韶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韶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
韶关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2-10-19 12:53:02
韶关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计算的年缴费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
韶关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2022-10-19 10:55:01
缴费时限: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2、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3、参保人年满60周岁